• 牡丹江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牡丹江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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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本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帮助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全力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各项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强化举措、压实责任,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2023年主动公开乡村振兴类政府信息1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专人具体承办,形成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相关工作具体事项,由专人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和更新,确保此项目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人抓、职责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指派专人负责,完成我局网站专栏日常维护工作,超前谋划机构改革后专栏的整合、迁移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固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强化服务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的问题为:由于涉及机构改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府信息方面,存在公开重点不够突出现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做到政府信息重点突出、公开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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