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牡丹江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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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牡丹江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流程,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牡丹江市公安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其他文件1件,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图片、文字解读政策3条,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主动更新网站目录信息120余在重点主流媒体刊发原创稿件共375篇,其中中央级媒体62篇,省级媒体248篇、市地级媒体65篇;通过“牡丹江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公安动态、法律法规、反诈预警等主题信息1357篇,总阅读量破千万次,进一步提高公安政策知晓度,扩大社会知情面,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及“一事一审”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属性源头可溯、风险可控,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平台管理情况。我局信息公开主要为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同时,积极做好新媒体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发布频率,提升信息发布质量。紧紧围绕“夏季行动”、打击犯罪、抗洪抢险,以及反诈、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与海报、视频、软文等多种形式充分融合,形成一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可读性强的新媒体宣传品。“牡丹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先后两次荣登全省政法政务新媒体账号影响力月度排名公安榜第二名的好成绩。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对拟发布的信息逐条进行审查把关,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确保公开的信息依法规范,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2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9715

行政强制

57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对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通知和部署的工作,做到认真落实、及时推进、按时完成,虽然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仍需提高;二是公开形式、便民性等方面有待完善和加强。针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市公安局将找准突破口,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深入分析、解读制定意义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力求把政策讲清楚、讲透彻。二是注重综合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解读,真正让政策发挥作用,更好的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尤其要利用好政务新媒体,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与水平,为全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贡献公安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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