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牡丹江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3-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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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牡丹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减费降税等信息公开,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深化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优化政策咨询服务,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平台建设,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强化工作监督,全面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落实主动公开,提高公开工作质量全年共计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176件,其中市政府及市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市直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88件,县(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79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实现规范性文件全部公开。全年发布规范性文件解读率100%。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提高公开工作质效。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规范,全市全年共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4件,按时限办结34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全面梳理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清理废止文件,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规范全市政府信息转载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权威性,严格避免出现低级表述错误,防止少字、错字、敏感词语出现。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公开工作新突破一是按照当前工作需要进行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布局,增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便利性。二是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申请流程,加强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管理,严格审核新媒体账号信息。三是充实《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收集、整理和汇总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累计编发《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

  (五)强化监督保障,确保公开工作扎实稳进要求市直部门每月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统计表》,监督指导各市直部门及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6

  66

  50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60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7799

  行政强制

  68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052.234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8

  6

  2

  0

  3

  4

  3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2

  4

  2

  0

  2

  2

  2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0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5

  0

  0

  0

  0

  0

  5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0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9

  2

  0

  0

  0

  1

  7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1

  7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1

  0

  10

  (七)总计

  333

  6

  2

  0

  3

  4

  3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3

  6

  3

  19

  10

  1

  4

  1

  16

  1

  0

  2

  0

  3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需要持续扩展。下一步,一是重点加强对新任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二是强化“评估+考核”的监管方式,采取“全面督查,逐一督办”方法,加大重大项目、民生服务、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全市共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牡丹江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53-617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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