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五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黑龙江省10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仅有26个建设了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69个依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11个既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又没有依托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黑龙江清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红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林甸经济开发区、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友谊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鹤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萝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五大连池风景区经济开发区。
黑龙江省10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全部集中供热供汽的有46个,部分集中供热供汽的有7个。
全省共有106个省级以上园区,其中国家级园区16个,省级园区90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84个(国家级11个,省级73个),1个国家级园区不需要开展规划环评,21个未通过审查。其中,国家级园区4个,省级园区17个。分别为: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牡丹江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牡丹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黑龙江清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呼兰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密山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北大荒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友谊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饶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红兴隆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南岔经济开发区、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鹤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绥滨经济开发区、黑龙江萝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宝泉岭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逊克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沾河经济开发区。
二、整改目标: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污水得到有效处理,逐步实现集中供热供汽,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通过审查。
三、整改措施:
1.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做好日常运营维护,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开展省级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供汽问题专项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对没有集中供热供汽、部分集中供热供汽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供热供汽设施建设方案,并结合开发区发展实际落实整改。
3.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对没有实现集中供热供汽、部分集中供热供汽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发区结合发展实际,采取相应措施,推进整改落实。二是推动完成绥芬河综保区、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的环评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643020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157000)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牡丹江市委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9日
来源:牡丹江市商务局
撰稿:任佳兵
校对:杨桂艳
一审:栾兰
二审:赵国栋
三审:戴志军